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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证实的交通事故难认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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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鞠某的受伤情形应否认定为工伤,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认为,应当认定鞠某为因工负伤。虽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称无法证明事故存在,但并非排除性结论。而且不能排除鞠某骑车上班途中摔伤后,又在垃圾清运工作中二次受伤的可能。从诊断结果看,鞠某伤情严重,若系上班途中所致,恐难坚持工作到上午10时许。
作者 孙向东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6年第10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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