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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大病医保业务经办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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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国务院下发建立城乡居民大病医保的文件后,江苏省海安县人社部门在经办职工、居民、新农合三项医保的基础上,统筹城乡、打破二元分割和壁垒,从2013年7月开始,实施城乡统一的大病医疗保险。三年来,海安县人社局医保经办机构与商业保险公司密切合作,规范运作,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平稳推进,成效明显。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6年第11期38-3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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