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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忠于法律的国土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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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真心尊法,守土有责 第一,《土地管理法》规定,各乡镇政府是辖区土地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内的耕地保有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也明确规定,严格执行政府领导干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
作者 兰翠丽
出处 《领导科学论坛》 2016年第15期56-56,共1页 The Forum of Leadership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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