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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保障高水平普及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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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义务教育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关系国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千家万户的利益。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福建省义务教育事业正向着"县域内基本均衡"的目标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高水平普及并均衡发展义务教育,2016年7月29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作者 郑清贤
出处 《海峡通讯》 2016年第11期28-2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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