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两个责任”的落实和对责任追究制度的高度强调,抓住了当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的根本环节。正如王岐山在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上所言:“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推进问责制,为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化水平奠定了坚实根基,其积极效果是不言而喻的。
出处
《理论学习与探索》
2016年第5期37-39,共3页
Theory Studying and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