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购物合同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并没有改变合同的本质特征。但由于网上交易的虚拟性,使得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在网络购物合同的订立中,判别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缔约能力;另外,合同订立中的要约和承诺的界定以及其撤销、撤回的时间等这些法律问题,能否通过处理传统合同的法律方法去解决,还是需要另外制定一部关于网络合同的法律加以规制。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12期107-109,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周口师范学院校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电子商务之网络环境下的合同订立法律问题研究
项目编号:zknuB31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