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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矿井水害是煤矿井下五大灾害之一,是仅次于瓦斯事故的煤矿“第二杀手”。矿井水害的形成一般由采掘活动波及水源所致,其水源主要是地表水、大气降水、含水层水和老窑水。矿井水害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安全意识不强、思想麻痹等主观因素或探放水制度不落实、预防技术措施不当等客观因素所致,矿井水害所造成的损失一般都非常巨大。因此,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尤其重要。
出处 《煤炭工程》 北大核心 2016年第B11期I0001-I0001,共1页 Coal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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