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对环境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尤其是我们比较关注的雾霾等环境污染现象日益严重,对环境的保护是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所应当具有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国家在此方面颁布了一些法律条款,与法律相关的著名学者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进行了广泛研究,但研究的重点主要是围绕在该制度程序的主体原告资格方面。同法律比较健全的英国、法国等国家相比,我国该制度程序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本文在分析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中,结合我国该制度的进展情况,借助相关理论基础,指出了我国该制度存在的一些不足,并就如何更加完善我国此制度提出了诸多良好的建议。
出处
《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4期31-34,共4页
Journal of Wuhan Metallurgical Manager's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