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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为政府论”值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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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以来,明晰政府边界、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追求国家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努力取得了很大进展。然而,近来一些学者提出的“有为政府论”却未见得使国家治理创新、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更加清晰,反而包含着一些有必要明辨的是是非非。
出处 《财政监督》 2016年第23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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