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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治理的法治之维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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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闹大"为代表的群体性事件凸现的非法治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使得群体性事件成为群众与政府之间的法治博弈。群体性事件治理法治缺失的深层机理就是法治理念不足与法制执行不力。法治化治理是群体性事件治理的一种理想的路径,契合法治建设的总体战略,是对传统治理方式的更新,也是化解群体性事件存量的必然选择,是培训法治思维的学习过程。要实现群体性事件法治化治理就必须培养法治理性,提高政府和公众的法治意识,理性建构法治架构,理性运行法治,理性培育法治文化。
作者 赵园园
出处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6期71-76,共6页 Journal of Shanxi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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