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管制还是自治,的确是个问题!——对《民法总则(草案)》“法人”章的评论 被引量:2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民法总则(草案)》中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分类,并不具有草案说明中胪陈的优点,恰恰体现立法者的保守;营利法人部分的规定既无实际效用,也存在科学性方面的瑕疵;公法人与私法人不分才导致非营利法人成为一个混乱的"大杂烩",尤其是其中的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掩盖了目前特别法调整的现状。因此,民法总则立法还是应该区分公、私法人,重点规定私法人;私法人中应该以社团、财团为标准,将经济目的社团法人让诸特别私法,民法总则中重点规定非经济目的社团和财团;在规定非经济目的社团时,应该根据宪法确立更为开放的原则,以便将来对特别法加以修订,以更好地落实宪法上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结社自由的基本权。
作者 张谷
机构地区 浙江大学法学院
出处 《交大法学》 2016年第4期68-79,共12页 SJTU Law Revie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二级参考文献9

  • 1戴维奥斯本:《改革政府》,译者序第5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年.
  • 2《关注前海:作为一个法定机构前海管理局如何运作》,《晶报》2011年1月11日.
  • 3《关于在部分省属事业单位和广州、深圳、珠海市开展法定机构试点工作指导意见》,http://www.gdbb.gov.cn(广东省政府网).
  • 4罗永祥、陈志辉:《香港特别行政区施政架构》,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2002年版,第236页.
  • 5《公营架构内的咨询及法定组织——角色及职能检讨》,http://www.wenku.baidu.com/view/ae06451cff00bed5b9f31de6.html.
  • 6《南华日报》1992年2月9日.
  • 7R.J.迈因纳斯:《香港的政府与政治》,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136页.
  • 8桑德拉.凡.蒂尔:《半公营机构:趋势、原因、结果》,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279、300页.
  • 9香港财政司:《公营部门改革》1989年,前言.

共引文献112

同被引文献381

二级引证文献229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