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反垄断罚款具有相当的弹性,表现在罚款基数、罚款裁量、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关系上均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反垄断法先行国家为了克服反垄断罚款的不确定性,在目标确定、路径依赖和方法选择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我国所追寻的反垄断罚款的确定性,应该属于相对确定而非绝对确定的罚款,重在提高罚款的透明度和改善罚款的可预见性。这种确定性主要通过罚款指南这条路径加以实现,同时要基于"五步裁量法"来具体落实反垄断罚款的确定性。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2期66-82,共17页
Law Scienc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威慑理念下的反垄断罚款制度研究"(项目批准号:16YJA820016)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反垄断战略研究"(项目批准号:15JZD018)
浙江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法律不确定性视角下的反垄断法实施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5C00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