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间文艺社团作为推动群众文化发展的有生力量,在"非遗"保护中经常被忽视。关于"非遗"保护和传承的主体研究肯定了政府、传承人分别不同的主体地位,并把民间社团划定为外围的辅助力量。事实上,民间文艺社团同样也是促进"非遗"保护的中坚力量。它的组成包含了社会各个阶层不同文化层次、不同行业热爱或者直接从事"非遗"保护和传承的人,当然也包括许多同样是社团成员的传承人。因而,在"非遗"保护的语境下,重新审视民间文艺社团的功能,是发挥好政府、传承人、民间文艺社团三方在"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中的作用,共同为"非遗"保护事业服务的前提和基础。
出处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6期140-142,共3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2014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SK2014A387)阶段性成果
2015年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AHSKQ2015D79)阶段性成果
2015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SK2015A530)阶段性成果
2015年度黄山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重点项目(2015JXYJ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