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巴西调整简易税制适用标准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巴西公布2016年第155号补充法令,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简易税制适用标准,即适用简易税制的小企业和小业主应符合下列条件:小企业年毛收入不超过480万雷亚尔,小业主年毛收入不超过8.1万雷亚尔:2016年5月31日之前的欠税必须自10月28日起120天内完税。此外,如果符合规定条件,酿酒和售酒公司可以申请按简易税制征税。
作者 高仲芳
出处 《国际税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2期F0002-F0002,共1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