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高校贫困生的有效识别和足额资助,是保证每一个贫困生不中断学业,实现高等教育公平的重要条件。我国现有基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生认定存在制度基础缺陷,而基于学生自身经济条件的贫困生认定制度则可以全面矫正这些缺陷。但是,这种新的认定制度的有效运行,需要"市场化助学贷款"、"分省或分地区精算高校学生正常完成学业所需的年度最高信贷额度"、"学生贷款偿还本息的有限责任"等六方面配套政策安排的支撑。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2期138-142,共5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贵州省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的效率评价及机制设计研究"(BIA11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