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末位淘汰制度"起源于美国,上世纪90年代传入我国,现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末位淘汰制度"在最大限度地挖掘员工潜能,达到个人绩效最大化方面有着积极的意义。然而,作为现代企业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法,若要在中国的大地上扎根,则必然需要与中国的法律相衔接,使用合法的管理制度。不然只会适得其反,给企业带来的不是效益而是损失。
出处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第5期32-34,共3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College of Electronic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