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秦汉时期,北方朝廷对各地物产、特别时令水果"岁以为常"的需求,是形成贡橘制度的动因。南方橘子到达宫廷,需要中央少府、太官令、御羞等机构与地方官府及橘官等共同配合,完成贡橘接收与发出工作。将二者有机联系在一起的邮传制度,中央丞相总领,太尉(武帝元狩四年改为大司马)管辖,地方由郡(县)守负责,郡(县)尉直接管理运输,由此形成秦汉贡橘制度。贡橘制度对特殊农作物管理、进贡、邮传及各机构配合是很大考验,同时,对出土秦汉封泥"御羞"、"中羞"、"橘官"、"橘印"、"严道橘丞"等含义及相互关系的揭示意义重大。
出处
《农业考古》
2016年第6期149-155,共7页
Agricultural Archae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