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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制度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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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债权人撤销权,系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法院对于债务人所作的有损于债权实现的行为予以撤销的一种权利。它起源于罗马法上的“保罗诉权”。嗣后,意大利、法国、德国、瑞士、奥地利、英国、日本等国的立法例相继仿效,我国台湾现行民法也规定了此项制度。而我国现行民事立法由于受前苏联民法学的影响。
作者 徐振华
出处 《法学天地》 北大核心 1994年第5期29-30,3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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