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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低头族”摔伤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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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12月1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一起地铁乘客摔伤案作出终审判决,将地铁公司承担责任的比例由90%减为40%,赔偿金额由11万元减少到5.6万元。
作者 沈凡
出处 《财新周刊》 2016年第49期12-12,共1页 Caixin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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