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6年第6期932-940,共9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