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为期二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请审议。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6年第6期1095-1100,共6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