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主体被授予行政权力所依据的"法"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各种位阶的法律。如此庞杂的依据仍无法周延在现实执法中出现的问题,由此产生了行政自由裁量权。如何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成为推进法治进程中的一项重大课题。本文在对广州市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现状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认为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应当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理厘清、提升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体系自控和完善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异体监控三个层面进行。
出处
《法治论坛》
2008年第3期242-253,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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