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合同期限关乎劳动者就业权的实现,更涉及到劳动关系及社会的稳定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立法中的重要问题。《劳动合同法》摈弃了以私法原则为主导的思想,在期限制度的设计上应更多地植入了社会法的理念,对劳动合同期限,特别是无固定期限作了重大修改,扩大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适用范围。但《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却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很多企业认为如此规定将使企业加大用工成本,丧失企业的活力。因此,正确理解和认识无固定期限合同,并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对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重要的意义。
出处
《法治论坛》
2009年第1期43-51,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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