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无疑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之尴尬现实的积极回应,但是,食品安全法律规制与现实状况之间的缝隙并未因此彻底弥合。后食品安全法时代广东食品安全的保障需要解决现实与法律之间存在的矛盾,而国外关于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先进经验则为这一矛盾的解决提供了指导。针对现有的问题,在博采众长的基础上结合国情进行改革,是完善广东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必由之路。
出处
《法治论坛》
2009年第4期183-192,共10页
Nomocracy Forum
基金
广东省教育厅人文科学重点基地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
项目编号:06jdxm002
项目名称:泛珠区域合作法制建设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