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正在进行的城中村改造所遵循的现行相关之立法出发,并在考证广州猎德村具体改造实践之基础上,对城中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化进程以及征收管理补偿的相关立法等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我们认为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应当选择统一的、集中的立法形式;设立城中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化的正当程序;设计城中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化后征收补偿的正当程序;并将城中村改造中的补偿标准市场化,以期更好地实现城中村集体土地权利。
出处
《法治论坛》
2011年第1期264-276,共13页
Nomocracy Forum
基金
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10年资助社科项目“广州市‘城中村’改革的法律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立项资助编号:10FKLY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