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全国来看,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控制模式主要是"周期化模式",即周期性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打击,主要体现为"严打"和"专项斗争"。这种模式对控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这种模式也存在很多不足,即阶段性、周期性、暂时性,没有形成日常化、制度化;与"打早打小"的原则相违背;打时严格,打后松懈,给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提供机会等。"周期化"模式必须向"制度化"模式转变,重庆市在建立黑恶势力犯罪"制度化"控制模式方面进行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出处
《法治论坛》
2011年第1期306-316,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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