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商业秘密是通过竞争法获得保护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保护问题只是做了原则性规定,但司法实践中的一系列判例实际上已经形成了某些确定化的规则。在路径方面,有合同法法理路径和侵权法法理路径;在程序方面,已经确立了举证责任倒置以及管辖权规则;此外,划定了商业秘密的保护界限。这一对司法实践的归纳,不仅使我们对这一复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更加清晰和深刻的认识,更会使这一归纳性认识对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出处
《法治论坛》
2011年第4期38-44,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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