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工作方式之一。界定检察建议的性质与效力,对检察机关合理运用检察建议参与社会管理具有基础性意义。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检察建议应当理解为是检察机关用以参与社会管理的不具强制性的公权利,而非权力和职责,因此,检察建议的充分行使需要鼓励和保障。正确运用检察建议参与社会管理,应该结合检察建议的性质及效力、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将检察建议的范围锁定在来源于办案并与法律实施相关的社会事务管理层面的问题。
出处
《法治论坛》
2011年第4期118-126,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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