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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峰诉广州市交警内环路大队交通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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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交警部门依法对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处罚时,应以同类型机动车交强险基础保险费数额为处罚基数,还是应根据各车辆的具体情况,以投保人投保该车辆交强险最终实付的保险费数额为基数计算罚款数额?
作者 郭小玲
出处 《法治论坛》 2011年第4期339-345,共7页 Nomocracy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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