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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对利乐下达反垄断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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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利乐公司11月6日收到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其在华业务反垄断调查的处罚决定书。对此,利乐大中华区总裁殷长勋先生表示,在为期四年多的调查过程中,利乐公司和国家工商总局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富有专业性和建设性的讨论,“尽管对结果感到遗憾.但利乐公司接受国家工商总局的处罚决定.并决定不提起上诉”。
出处 《中国外资》 2016年第12期9-9,共1页 Foreign Investment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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