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意义重大,农村社区经济合作社是整个上海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模式。目前,社区经济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和主体地位都不明确,使其无法独立参与到市场经济活动中,阻碍了它的长远发展。社区经济合作社只有被赋予明确的法人地位,并实现与村委会的政经分离,独立发挥其资产经营功能,才能够真正的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同时,社区经济合作社应当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信息公开化。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6年第22期17-18,共2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