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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台“生物质发生器”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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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 江苏省溧阳市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在未取得相应锅炉制造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购买人签订了一份生物质发生器销售合同,从某公司购进一台蒸汽发生器,加装生物燃料燃烧装置后,制造成一台生物质发生器,其产品标示为正常水位29L,工作压力0.7MPa,销售给购买人,
出处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16年第12期27-27,共1页 China Quality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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