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问题一直是公益诉讼领域的热议问题,并且实务界和理论界达成的共识均是需要对其原告资格的范围进行扩张,但结合我国实际,则要做到附加限制条件的扩张。对此,本文通过研究国外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得出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扩张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的情况,又需要对不同类型的原告资格进行适当的限制,以达到真正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目的。因此,我国目前对于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应该做到扩张与限制,二者并驾齐驱。
出处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7年第1期90-91,共2页
Management & Technology of S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