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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创新方法,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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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执法检查是监督法规定的人大法定监督形式之一。从2011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连续6年将食品安全作为重点监督内容,以问题为导向,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持续督促和支持政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我连续参加了2013年至2016年的执法检查,深刻体会到只有坚持不懈抓落实,才能推动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放心。
作者 薛明扬
出处 《上海人大月刊》 2016年第12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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