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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同期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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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12月21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评议整改情况报告时说,"开展备案审查工作评议,从还权于民的角度来讲,使得老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大大增强。今年,市政府出台规定,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凡是不公开的就视为无效。政府的文件不是写给自己看的,是要求别人执行的,这样的文件必须公开,要真正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值得肯定。"
出处 《公民导刊》 2016年第1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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