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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坚决制止盲目和强行撤并现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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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育部11月8日通报指出,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有关要求,严格撤并条件,优先保障学生就近上学需要,切实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对于确需撤并的学校和教学点,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先建后撤的原则,妥善解决寄宿学生住宿、就餐和上下学交通等问题。
出处 《山西教育(管理版)》 2016年第12期58-58,共1页 Shanxi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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