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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网络直播平台要有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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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2月15日,文化部印发《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按照管理办法,网络直播平台要有许可证,网络主播也要进行身份证实名注册。在《管理办法》中,主播身份证实名被提上日程。管理办法强调,网络表演经营单位要加强对表演者的管理。为表演者开通表演频道的,应与表演者签订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要求其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要求表演者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并采取面谈、录制通话视频等有效方式进行核实。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保护表演者的身份信息。
出处 《青年记者》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6期101-101,共1页 Youth Journa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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