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自媒体公众号发展颇受关注,通过软文变现获取生存发展资本,是其重要盈利模式。某些知名公众号软文报价达四五十万元人民币,各类广告主对公众号软文也趋之如骛。然而,2016年9月1日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对软文合理性进行了颠覆,它明确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
出处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1期162-163,共2页
Modern Communication(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大数据与中国广告产业集约化发展研究"(项目编号:15 BXW081)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