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策与法律之间的互构谐变关系是共同应对社会变化的客观要求。政策和法律都代表着人民意志,都体现了一定时期人民对公平正义和秩序的追求,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政策与法律也都无法做到完全的自给自足,政策在完善自身的同时也为法律提供了经验,法律在改进自身的同时也为政策提供参考,二者相互影响、相互建塑、优势互补、互联耦合,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规范体系。中国共产党代表着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政策与法律同向、正向谐变的内在根据,是政策与法律的互补谐变关系的重要支点。
出处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54-58,共5页
Theory and Re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