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民法典的制定经历了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我国民法典的制定目标,推动了我国第五次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但在民法典的体例结构、立法模式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争议。尽管制定目标明确,还需要考察我国现行民法典的制定时机是否成熟、立法条件是否具备。根据我国现行民事立法的经验以及民法学理论的准备状况,我国现行民法典应采用渐进式的立法路径,第一步是先出台《民法总则》;第二步是编纂民法典各分编;第三步编纂民法典。关键是第二步的工作。因调整对象的复杂性、学术理论准备的不足、立法任务的艰巨性、立法技术的复杂性,决定了其出台也是较为曲折的过程。当前需要在学者共识的达成、民法典分编的编纂工作的启动、理论知识的储备以及社会公众基本法律素养的养成等方面,做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从而为我国民法典的顺利出台创造更为有利的时机。
出处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148-155,共8页
Theory and Re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