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以网络中介服务者的刑事责任为中心展开 被引量:44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网络空间中的信息流动导致信息权成为刑法需要予以保护的法益类型,基于对侵害信息权犯罪风险的前置防控需求和缺乏健全法律治理体系的现状,网络中介服务者及其刑事责任在我国当前对侵害信息权犯罪的法律治理中具备了中心价值。《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第286条之一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即为网络中介服务者设定了不纯正不作为的刑事责任,作为预防性刑事立法,应当对其进行严格的限缩解释。即在法益保护目的的限定下,根据网络中介服务者不同的主体类型,厘清"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内涵,进而依照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归责进路,即以条件说、对原因的支配关系、一次规范中附有法律责任的作为义务顺序,立体地进行不纯正不作为帮助犯的刑事归责判定。
作者 敬力嘉
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50-65,共16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1

二级参考文献104

共引文献866

同被引文献586

引证文献44

二级引证文献418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