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11月11日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及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稳定,11月1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总工会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6]6号),部署从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
出处
《中国应急管理》
2016年第11期42-43,共2页
China Emergency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