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婚姻家庭关系是重要的社会关系。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作为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增设的一种新的离婚救济制度,对于维护在婚姻关系中没有犯错的一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法律条款规定过于简单和原则,该项制度在司法适用和实务操作中存在较多困难,暴露出诸多问题。鉴于此,本文在介绍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含义与内容的基础上,从各方面分析了该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缺陷,并针对存在的缺陷简要介绍如何完善此制度的初步构想。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6期57-61,共5页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