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法官裁判案件时都会运用一定的思维方式对案件进行分析、评判,并最终做出裁决。对大量刑事案件而言,刑事裁判的路径表现为"先定罪、后量刑""以罪求刑"的简单正向过程。但对某些复杂案件,当运用常规的"先定罪、后量刑"模式会造成严重的罪刑失衡、判决不公时,有经验的法官往往会选择一种逆向裁判路径:"先量刑、后定罪""以刑制罪"。"以刑制罪"裁判路径注重实践理性、强调个案公正、凸显罪刑均衡理念,能引发学界对罪刑关系的重新思考,其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不容小觑。
出处
《法治社会》
2016年第2期87-99,共13页
Law-Based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