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职业化的法官考评机制是以精英化和职业化为目标的司法改革应有之意。法官考评机制必须符合激励理论,有针对性地扭转当前法官考评异化的现状,通过满足法官的个人需求激励法官为实现司法公正目标而努力工作。法官考评机制必须符合法官的职业特点。尊重自由裁量权,控制强制考核数量,弱化数量化考评;重视声誉的激励作用,增强声誉的贴现预期以减少法官的投机行为;重视司法过程,加强考评管理,全面考评法官个人表现,将考评信息与考评结果、考评结果与奖励惩罚挂钩,慎防投机行为,追究考评不实的责任。
出处
《法治社会》
2016年第1期61-72,共12页
Law-Based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