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基于机制设计的视角,从统一价格交易机制与歧视价格交易机制二个纬度分析在农户产量不确定、龙头企业收购价格可变的情形下龙头企业收购价格选择与农户供给产量选择的两种农业契约机制,对两种交易机制的相关性质进行了比较。结果表明:统一价格交易机制中,农户在低价时所提交数量低于其真实供给,在高价时所提交数量高于其真实需求。歧视价格交易机制中农户在低价会选择提交低于自己真实的供给量,在高价会选择提交等于自己真实的供给量。若参与契约的农户越多,相对歧视价格交易机制,统一价格交易机制提交的供给量扭曲越少,从机制设计的角度来看,龙头企业更倾向于用统一价格交易机制的方式进行农产品收购。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1期79-82,共4页
Social Scientist
基金
广西高校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ZD2014058)
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金资助项目(16YC002)
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创新团队项目(黔教合人才团队字[20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