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35起劳动争议案例的内容和统计分析,并对当前我国《劳动合同法》主体模式的表征与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发现由于《劳动合同法》的主体模型单一化,导致其保护对象错位、微型企业执行困难,并且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规则适用异化的现象。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对《劳动合同法》的主体模型进行重构,根据劳动者的不同层次、用人单位的不同规模进行分层化规范,以实现将劳动法这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也有利于保持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出处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6年第5期73-77,共5页
Journal of Fujian Radio & TV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