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为人知的"天价乌木案"的判决结果已尘埃落定,然而随着判决结果的作出,该案却引发了各路学者对天价乌木所有权归属更为深刻的讨论与关注。由于我国并未对天价乌木的所有权归属作出明确规定,法院的判决也回避了有关乌木所有权归属的问题,因此天价乌木究竟归属于国家所有还是归属于个人就成为了本案争论的焦点。本文将首先介绍天价乌木案的相关情况,从而理清本案的争议问题,然后将介绍案件当事人主张所有权归属于自己所有的不合理之处,最后针对案件中所争论的天价乌木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与对策,以期能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