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0号以及新修订的《预算法》,作为以前地方政府举债搞城市建设的全国上万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被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后,不能再以政府的名义举债,政府也不能提供担保或隐性担保。那么,长期以来担任政府融资重任的融资平台公司将如何应对呢?是否就此完成历史使命而退出历史舞台?
出处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7年第2期58-59,共2页
Management & Technology of S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