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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出台《天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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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天津市档案局、天津市农委联合制定出台了《天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分18条,明确了天津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乡镇(街)和村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中的职责;指明了区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乡镇(街)和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的收集范围和保管期限,并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数字化以及档案的归属流向等各项工作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
作者 宫伟
出处 《天津档案》 2016年第5期5-5,共1页 Tianjin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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